9月9日,广东省惠州市发布了《惠州市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工作方案》。其中规矩了在2020年底惠州全市光伏并网发电36.4万千瓦的基础上,力争2021-2022年全市光伏新增并网装机规模200万千瓦以上,2025年底全市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
其中,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,支持光伏融合发展。有序开发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,充分利用废弃土地、荒山荒坡、除耕地以外的一般农用地、鱼塘、滩涂等资源依法建设光伏电站,不片面追求建设规模,不超越生态环境承受能力。
鼓励“光伏+”模式,结合乡村振兴推进光伏电站综合开发。积极推进“光伏+”综合开发利用,不断优化光伏发电发展模式,提高光伏发电质量和效益。实施“光伏+农业开发”,出台农业、渔业、养殖业等方面的引导性意见,指导“种什么、养什么”,拓宽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的通道,形成长期收益;鼓励“光伏+新兴商业”,探索“旅游+文化+新兴产业”融合健康发展,全方位增加土地单位产出;实施“光伏+环境治理”,利用塌陷地、荒山荒地、滩涂、盐碱地等土地资源,促进光伏开发与环境治理相协调。
此外,还要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,探索整县(区)推进建设模式。以工业园区为重点,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。鼓励工商业用户按照自发自用、余电上网的方式,以工业园区为重点,推广在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。
鼓励商住光伏发展,增加光伏发电应用规模。在城市规划、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。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,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。
推进公共机构光伏发电应用。支持鼓励具备建设条件的各级党政机关和医院、学校、科研单位等公共机构及国有资产利用闲置屋顶等资源,建设光伏应用示范项目。
同时,探索光伏和储能的融合发展。探索实施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相结合的模式,落实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,优化各类电力要素资源,鼓励光伏与储能一体化,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站、电化学储能等储能设施的调节能力。鼓励开发企业通过自建、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交易落实并网条件,减少规模指标限制。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、火电调峰、新型储能、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。
9月9日,广东省惠州市发布了《惠州市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工作方案》。其中规矩了在2020年底惠州全市光伏并网发电36.4万千瓦的基础上,力争2021-凯发一触即发(中国区)官方网站 -凯发k8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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